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育国之栋梁 造国之重器——同济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济大学】
光明日报记者 颜维琦 光明日报通讯员 黄艾娇
“争做新征程上的追梦奋斗者,勇于把个人奋斗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中;争做新征程上的实干担当者,努力成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前不久,同济大学党委书记方守恩以“踔厉奋发新征程 勇毅前行向未来”为主题,为青年学子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既是一堂大思政课,也是一堂面向全体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
连日来,同济大学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师生纷纷行动,反复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成立师生宣讲团、推进二十大精神“三进”,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师生们表示,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楫扬帆再出发,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教授翦知湣(右)带领团队成员进行科研攻关。资料图片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10月25日,同济大学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济大学党委书记方守恩领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大代表、同济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杰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会人员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以专章对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一体部署,要不负使命、不负期待,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1月1日,同济大学召开全校大会,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全面动员部署。
11月18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在同济大学举行,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国工程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红作宣讲报告。来自全国各地的80余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机关干部,以及同济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部分职能部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参加了报告会。
“要增强全民的安全忧患意识,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11月25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国家安全现代化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学术研讨会在同济大学举行,这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了学术新视角新思路。同济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立以来,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同志及专家纷纷行动,面向全体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
“巍巍宝塔山,滚滚延河水。1935年至1948年,延安这片红色热土见证着一段峥嵘岁月。”11月10日晚,同济大学两名大一新生担任主播,带领观众“云上”观看在学校展出的“延安精神永放光芒”主题展。用青春声音传播时代强音。同济大学时代声音传播社联合“理论+”宣讲团等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系列宣讲会,推出“1+10”系列课程,以“数说二十大报告”作为总述,还包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历史主动精神涵养新时代青年担当”等10个专题课程。
如何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共同研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三进”的策略和方法。12月3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新时代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创新”学术研讨会在同济大学举行,这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推进新时代课程思政高质量发展开拓了新思路。
“备受鼓舞,也深感使命在肩。我将把青春奉献给乡村振兴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乡土中国的守护者、传承者、弘扬者,让中华文脉永续传承。”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崔家滢说。
同济大学上海自主智能无人系统科学中心。资料图片
以更强使命担当培育国之栋梁
强化基础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推进本研贯通式人才培养……近日,在全校广泛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的基础上,同济大学发布《关于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贯穿“招生—培养—深造—就业—校友”人才成长全链条。
2022年秋季学期,同济大学新成立的国豪书院迎来首批345名学子,开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新模式。一批心怀使命、志趣高远、潜力突出的学生,分别进入工科试验班(国豪精英班)、医学试验班(国豪精英班)和“强基计划”。书院着力培养具有深厚科学素养、前瞻性科学判断力、突破性学术创新能力、大团队组织领导能力的未来科学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我国教育和科技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光荣使命,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持续增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能力,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同济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王占山说。
依托同济大学今年成立的我国首个中德博士生院、首个中德合作学科交叉的国际科研合作平台——中德联合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中德携手推进科教融合的高层次人才培养。11月29日,由教育部主办、同济大学承办的2022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也是同济大学中德博士生院的一次选题对接会。中德合作导师围绕细化博士生联合培养的选题和方案进行对接交流,联手培养两国发展需要、引领未来的拔尖创新人才和专业精英。
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辟一章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进行阐述,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关心重视一以贯之。”陈杰说,我们要发挥高水平研究型高校的整体优势,主动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勇于站在国际科学前沿,实现重大原始创新突破;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实施重大科技协同攻关;进一步加强有组织科研,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构建学科链对接产业链的产教融合新机制,支持和引领产业发展。
国家所需,科研所向。近年来,同济大学交出一张张亮眼的科研成绩单,在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及雄安新区建设中,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海洋强国和交通强国建设等主战场,“同济元素”分外耀眼。
今年以来,同济大学一批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接连发表于国际顶级学术期刊。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高绍荣/高亚威教授团队与美国科学家合作研究成果发表于《科学》,该研究为进一步解析生命过程的分子调控机制提供了新的学术视角。医学院、附属东方医院章小清教授课题组和美国科学家合作研究成果发表于《自然》,研究团队发现关联学习记忆的关键神经元。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翦知湣教授团队研究成果发表于《自然》,首次从能量学角度阐释了气候演变的低纬驱动。
“我们要坚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科技创新、攻克干细胞领域关键技术的实际行动,加强基础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奋勇攀登世界科技巅峰,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高绍荣说。
不久前,由同济大学牵头建设的无人系统多体协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启动。这一人工智能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后,将成为人工智能原创理论突破和关键技术验证的重要实验装置,支撑无人系统核心共性技术突破。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我们深切感受到肩负的历史责任。”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李杰表示,我们要强化“四个面向”的意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加强原始创新,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0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